江科〔2021〕115号
各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,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,根据《江门市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实施办法》(江科〔2020〕117号)等文件规定,现开展2021年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资金(第二批)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2021年度我市通过省科技厅认定(或立项)的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名单详见附件)。
二、资助金额
省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资助200万元、50万元。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属于市有关单位的,由市本级财政承担;属于蓬江区、高新(江海)区、新会区、鹤山市的,由市本级、区(市)两级财政按照3:7的比例分担;属于台山市、开平市、恩平市按照6:4的比例分担。已获得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助资金或2017年省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资金的单位,已资助部分不再重复资助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资金申报采取“网上申报+纸质申报”的方式。
申报单位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,先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stpro.jiangmen.cn/)在线填报并提交资金申请表。网上申报材料经市、区(市)两级科技部门初审通过后,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(市有关单位的直接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),由所在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。
(二)各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须核实企业经营状况、科研信用情况,正式行文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推荐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7:00,各市(区)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7:00,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7:00。
五、联系方式
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,联系人:林家煜,联系电话:3362913。
附件:2021年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名单(第二批)
江门市科学技术局
2021年8月23日